[车饰堂 讯] 在今年初世界贸易组织(WTO)初裁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政策违反相关贸易规则半年之后,7月18日,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再次裁决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违反贸易规则。
当天公布的裁决报告与今年2月向当事方散发的中期报告(初步调查结果)内容一致,基本上支持美、欧、加三方关于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违规的观点,认为中国对超过整车60%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对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歧视,因此违反相关贸易规则。
中国仍有上诉机会
本次汽车零部件进口争端也是中国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首次在贸易争端中败诉。
中国从2005年4月1日开始实施《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规定,对等于或超过整车价值60%的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同的关税(28%),而不是中国加入WTO协议中规定的10%到14%的税率。
《办法》刚刚实施即遭到欧、美、加三方的反对,2006年9月16日,在经过一年左右的磋商无法达成共识后,欧盟、美国和加拿大联合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申诉,要求WTO专门成立专家组,对中国零部件关税政策进行调查,这也是美、欧、加首次联合要求WTO对中国单一政策展开调查。
2008年2月13日,WTO首次裁定中国违反贸易规则,称其对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大额关税,认为这一行为违背了中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在中国提出申诉半年之后,7月18日,WTO再次做出同样的裁决。
但本次裁决并未意味着这场漫长的争端就此结束,按照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中国仍有权就专家组的裁决结果提出上诉,而上诉将由世贸组织的上诉机构来处理。换言之,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的这场争端还远远未到最终尘埃落定的时刻。
胜诉机会不大但影响也同样不大
关于本次争端的最终走向,业界普遍对中方胜诉的机会持悲观态度,但值得注意的是,也几乎是所有业内专家都认为:即使中方最终仍然败诉,影响也不会太大。
7月23日,国内资深汽车分析师向寒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这个官司即使最终输了对中国的汽车产业也不会带来太大的负面影响,因为目前主要的跨国公司在华生产的车型国产化率都已经在60%以上,过了《办法》的红线,即使有影响,也只集中在个别的高端豪华车上,但这个市场本身就很小,影响不会太大。”
这一观点得到了业内专家和企业的普遍认同,汽车资深专家陈光祖日前也表示:“这次WTO裁定绝不是所有的外国公司都希望的,如果大部分的产品都进口的话成本会增加,对于败诉我也不奇怪,因为败诉对中国汽车产业和市场影响不会太大。跨国车企的本土化水平已经比较高了,而且无论是高端或者中低端产品,采购都不会舍近求远。”(责任编辑:王昆)